政策目录
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
企业资产
企业净资产 1 亿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| 人员类型 | 数量要求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一级注册建造师 | 不少于 12 人 | 建筑工程专业 |
| 技术负责人 | 1 人 | 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|
|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| 不少于 30 人 | 其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|
|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| 不少于 50 人 | 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|
|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| 不少于 150 人 | — |
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 中的 2 类 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:
- 层数: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-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
- 高度: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-100 米(不含)的构筑物工程 2 项
- 面积: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.5 万-3 万平方米(不含)的建筑工程 2 项
- 造价: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(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18-21 米(不含)(或钢结构单跨 21-24 米(不含))的建筑工程 2 项
承包范围
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:
- 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
- 高度 200 米以下的构筑物
- 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
注意: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。首次申请一级资质需提前了解住建部门审批周期,通常为 60-90 个工作日。